量子科学中心建设 打造量子科学研究顶级平台

2024.05.29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量子科学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第二批)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部署,根据《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首席科学家+板块委托制”组织实施方案》(粤科基字〔2022〕266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省量子科研专项项目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科研人员和机构开放。科研能力和条件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创新主体和港澳地区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均可按要求申报项目。其他地区科研人员和机构可联合大湾区内机构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整合粤港澳大湾区优势资源,自主组建团队,组织编制申报书,签署分工协议,明确资金分配,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拥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具备承担项目核心研发或组织任务的条件。

(三)第二项项目按照首席科学家“自上而下”的战略布局规划,主要针对重大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原则上同一申请人在一个专题方向申报项目。可由牵头单位组织团队整体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的能力,拥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能够实质性参与具体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五)项目申报应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科学制定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预期成效、核心绩效指标及项目支出预算。项目经费不得全部列支设备费。

(六)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七)项目申报内容应采用中文,项目摘要需使用中文和英文。

(八)项目申报所需附件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3: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附件清单》,按顺序整合为PDF形式,随申报书提交。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项目申报统一采用线上方式,请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申报书》,发送至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办公室(zhaozhe@quantumsc.cn),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本次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6月20日。

(三)指南文件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不得转载发布。

(四)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另行通知提交。

(五)项目申报书首页及末页承诺书盖章页和所需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一)形式审查。项目申报截止后,量子科学中心组织对项目牵头单位的资质、负责人履职尽责条件、经费预算情况、申报材料完整性和有效性等开展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入研究部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量子科学中心将组织专题领域内专家对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建设项目,形成拟支持的项目清单,由评审专家提出推荐意见。

(三)项目审定。量子科学中心学术委员会综合分析专家评审意见,坚持质量优先、特色发展的总体思路,遴选一批能代表量子科技领域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对同一申报指南方向下不同技术路线的申报项目,可择优同时立项,并行资助。

(四)评审标准。研究的重要性(科学意义)、技术路线与研究目标的匹配度、项目的创新性、申请人情况与研究能力、研究环境与条件。

四、知识产权说明

(一)资助项目所产生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论文、著作、专利等)由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取得,并应当标注“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资助(supported by Guangdong Provincial Quantum Science Strategic Initiative)(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编号)。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遴选并认真审核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13686408875


附件1:2024年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第二批)指南

附件2: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申报书

附件3: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附件清单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量子科学中心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2024年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第二批)指南.pdf

附件2: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附件清单.pdf